因为一元的买烟钱,邸某竟拿出木棍随意殴打他人。近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邸某某提起公诉。
不久前,邸某来到一24小时便利店内,要求店员降低一元将香烟销售给他,店员未同意,邸某竟从其驾驶的汽车内拿出木棍威胁殴打店员,并赶走前来该店购物的顾客。适时,张某来该店要买两盒烟,邸某驱离并威胁张某,若是买烟就要打他,张某某买了两盒烟,谁料出门之后,邸某开车迎上,拿木棍殴打张某,致使张某身体受伤。因为“一元钱”,邸某涉嫌寻事滋事罪已被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刑事责任的承担与民事责任的赔偿。
很多刑事案件,往往是因为生活中的一句话、一件小事、一个小小的行为而引发的。如果当事人缺乏理智,轻则吵骂、打闹,重则打伤、打残致人死伤。正如本案中的邸某一样,冲动一时,在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则追悔莫及。检察官提醒:人与人之间要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戾气;多一点宽容,少一点矛盾;让每个人都感到被尊重,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