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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综合施策 维护残障妇女合法权益
时间:2022-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太感谢检察官同志了,如果不是你们帮助,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检察官到访秦某某家中,秦某某母亲激动的说。近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综合发挥公益诉讼、民事检察、法律援助职能,积极能动履职,依法支持精神残障妇女秦某某正确参加离婚诉讼,并对法院诉讼活动同步开展法律监督。经法院判决,秦某某依法获得共同财产折价款和生活帮助款共计50万元。

01 公益诉讼获线索

今年,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大力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关爱残疾人专项活动”,与昌黎县残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积极听取残疾群众呼声。2022年5月23日,昌黎县残联紧急联系该院第四检察部,为秦某某离婚纠纷寻求帮助。

02 法律援助解难题

   秦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父母又年迈体弱,面对即将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全家人束手无策。第四检察部迅速为秦某某找到法律援助律师,帮助秦某某及家属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并指导其依法依规参加诉讼活动。

03 民事监督促公正

   2022年5月24日上午,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全程旁听秦某某离婚纠纷庭审,休庭期间引导秦某某正确行使权利,调整诉讼预期,合理表达诉求,并对法院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在检察机关的协助和监督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顺利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切实保障残疾妇女的合法权益。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使命,始终坚持把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重点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任务融合互促,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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