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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价陷阱 谨慎购买抵押车
时间:2026-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常生活中,不少群众被市面上远低于市场价的二手抵押车吸引,觉得这类车辆可以正常上路行驶,手续看似完备,性价比很高。殊不知抵押车交易背后暗藏诸多法律风险,极易产生各类矛盾纠纷,最终大概率落得车财两空、维权无路的处境......

认清本质:抵押车无法实现合法交易过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直击风险:购买抵押车的多重法律隐患

1. 车辆可被依法收回,最终车财两空。如果原车主始终未能还清车贷或民间欠款,抵押权人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银行、金融机构可凭借正规抵押手续,依法将车辆收回、查封、拍卖用于抵扣欠款。现实中大量案例显示,购车人车辆被抵押权人合法拖走扣押后,既失去车辆,已支付的购车钱款也难以追回,蒙受巨额经济损失。

2. 极易触碰刑事红线,无端卷入违法案件。一些不法商家抓住消费者贪图低价的心态,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贷款结清证明、债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售卖抵押车,刻意隐瞒车辆被法院查封、多次抵押、涉案扣押等真实情况,该行为已涉嫌诈骗、合同诈骗罪。群众一旦购买此类问题车辆,不仅会遭受财产损失,还需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办案取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除此之外,部分抵押车实为盗抢赃车、涉案扣押财物,购入、使用该类车辆,自身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用车后续隐患繁多,维权困难重重。一是保险理赔处处受限:车辆权属没有变更,投保、出险理赔均需沿用原车主信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毁后,理赔流程繁杂,常常遭遇保险公司拒赔、理赔资金无法兑付等问题;二是产权纠纷接连不断:不少抵押车经过多次抵押、层层转手,多位债权人相继主张车辆权利,购车人常会遭遇恶意拖车、骚扰恐吓等情况,人身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三是维权难度极大:即便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也改变不了车辆无法过户的事实,因抵押权人行使权利造成损失后,消费者提起诉讼举证难、胜诉难、钱款追回更难。

检察官提醒

1.摒弃贪图便宜心态,远离低价购车陷阱。

2.遵守车辆交易规则,仔细核验车辆产权、档案全部信息。

3.妥善留存各类交易凭证,遭遇侵权坚持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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