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郭平同志协助张军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刚同志分管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协助张军同志分管政治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丽萍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燕同志负责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