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按照中央、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工作要求,驰而不息深化落实“三个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各部门干警填报7件。
下一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自觉把深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力抓手,强化教育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