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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三优进行时】巾帼法治宣讲进基层 用心守护“她”权益
时间:2024-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了切实提升妇女权益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月4日下午,昌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法院、河北碣阳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木兰有约”巾帼法治宣讲进基层普法宣传活动,来自各村镇的妇联干部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讲。


宣讲开始前,检察官从办案实际出发构建了九个性侵案件的典型场景,并以发放匿名问卷的方式,了解村镇妇联干部在妇女性权利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


宣讲过程中,检察官李晶晶以《从刑事案件角度看妇女权益保护与家庭关系处理》为主题,围绕构建的九个甲男与乙女的“爱情”故事展开,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并重点对未成年人和智力残疾等特殊妇女性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进行了讲解,帮助大家走出思维误区,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提醒大家在日常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给孩子正确的引导,避免因为不懂法、不知法而发生案例中的悲剧。同时希望全体妇联干部通过本次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宣传,对未成年人和智力残疾的特殊妇女群体给予更多地关注和照顾,营造全社会保护女性的良好氛围。


宣讲的最后,检察官以案释法,结合近期发生的由婆媳关系处理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对大家如何妥善处理家庭关系提出建议:对家庭纠纷要有一个“大心脏”、“好心态”,停止深陷其中,做到小事不计较、事过翻篇,坚决不把矛盾升级,不将冲突蔓延到子女身上,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宣讲现场气氛热烈,宣讲团成员与现场妇联干部积极互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宣讲针对性强、形式活泼、内容接地气,让大家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昌黎县检察院践行“三为三优”工作精神,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结合在办案件剖析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原因,并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工作开展诉源治理,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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