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检察事业——我无悔的选择
时间:201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时间过得真快,今年已经是我在检察机关工作的第六个年头。回顾我的检察生活,有收获知识的喜悦,有遭受误解的酸楚,有找不到答案时的迷茫,更多的是平凡工作的忙碌,种种切身的经历印证了我对检察事业无悔的选择。

  2005年是我终身难忘的一年,我有幸参加了检察系统面向社会的公开招录,面对激烈的竞争,我最终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笔试、面试,成为昌黎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员,并被分配到侦查监督科。从那时开始我就将我的全部热情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

  刚开始的时候工作的繁忙与复杂使我曾经的踌躇满志变成了彷徨。面对厚厚的案卷我如履薄冰,而面对群众的诉求我无所适从。我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一定要多学、多想、多看,不断为自己充电,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真正运用好法律这个武器。通过司法考试成为考验我的第一个目标。国家司法考试从实行以来就被誉为我国第一大考、第一难考的考试。司法考试的内容涵盖非常广泛,包含了所有的法学部门,考试试题灵活,不仅是考一个资格的问题,更是全面掌握法律知识的契机。而只有通过司法考试我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检察官。备考司法考试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忙碌的时光,一方面不能耽误在科里负责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抽出所有的空闲时间抓紧学习。经历了失败的痛苦,在2008年我终于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司法考试,进而成为一名真正的检察官。

  回想备考的日子,虽然苦涩,但这些学习经历让我对法律有了系统的了解,使我的工作变得得心应手,那是我2010年刚刚调到公诉科以后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经审查我对肇事车司机提起了起诉,但是几天后受害人家属来到我的办公室,要求我将肇事车的车主列为嫌疑人,并追究肇事车主的刑事责任。我耐心地向他们做了解释,告诉他们肇事车主只能承担民事方面的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情绪很激动,完全不听我的解释,甚至用激烈的言辞对我本人进行了攻击。说实话我当时心里很委屈,但是我也很理解家属的心情,这个案子受害人是个刚满20岁的青年,被撞成重伤,下辈子可能都要在轮椅上度过,而肇事司机家相当贫困,即使法院判决也无力支付受害人高昂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家属打算将车主列为犯罪嫌疑人,无非想要多争取一些受害人的治疗费用。我向受害人家属说明情况的同时也在想怎么能够帮助这遭受不幸的家庭。经过阅卷我发现受害人是在上班途中出的交通事故,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这应该属于工伤,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提供工伤补贴。我兴奋地给受害人家属打了电话,并告诉他们相关的法律依据,让他们向用工单位主张补偿,同时联系了肇事车主告诉他在此事故中他将承担民事上的连带赔偿责任以及受害人实际情况,劝说他尽自己能力尽快为受害人支付医疗费用。不久我接到了受害人家属的反馈,一部分赔偿款已经支付了,并且用工单位也为受害人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并对我的帮助表示了感谢,对自己以前的行为进行了道歉。那时我从心底升起了小小的成就感。

  工作6年,我已亲身办理了上百起案件,面对一份份案卷,我曾惊憾于我面对的那么多罪恶、不公和欺骗,我更明白了自己肩上的责任,一个社会在走向秩序和谐的路上要走多远多长,那么我们检察官就有多苦多累。我每天跟社会丑陋的一面打交道,大部分时光都在忙碌中度过。在检察工作的实践中我用心感受着检察工作的喜悦与自豪,用心思索着检察工作的追求与发展,用心体会着检察工作的奋斗和拼搏,用心咀嚼着检察工作的艰辛和辉煌,也用心承载着检察工作的责任和使命。

      有人说:“法律工作是社会的最后底线。”那我要说:检察工作是法律的最后底线。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公诉,维护公正,惩罚邪恶。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任何司法部门和办案环节,谁出现问题,都会置于我们的监督之下。我将自己对法律的信仰转化为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检察事业是我无怨无悔的选择。

法律信息服务
工作报告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
昌黎检察微博
昌黎检察微博
昌黎检察微信
昌黎检察微信
未成年人普法课堂
未成年人普法课堂
版权所有: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