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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7  作者:  新闻来源:秦皇岛发布公众号  【字号: | |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5日在昌黎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秉持法律监督“双赢共赢多赢”新理念,按照“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主动作为,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院认真贯彻县委和市院防控要求,将摆在首位,坚持防控+办案两手抓两不误研究制定多项服务疫情防控和保障检察办案的具体措施,第一时间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遵规守法的告群众明白书》,发挥法律引导作用,筑起预防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成立专班,优先办理涉疫情案件,做到不拔高、不降低、不跑偏。在新媒体公布《昌黎未检检察官致全县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弘扬正能量,倡导新风尚。发布《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接待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管接待工作的公告》等,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确保线上有序、线下安全。相关做法被转发全县推广,为防疫大局贡献检察智慧。

——致力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复工复产的八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与县工商联健全完善工作联席机制,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套餐,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更有底气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妥善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合法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或建议适用缓刑39人。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812人,起诉1322,保护了公平交易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力三大攻坚战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批准逮捕57人,起诉57人。结合办案,提出专项检察建议,促进监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自觉服务脱贫攻坚认真办理扶贫领域犯罪案件,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主动服务生态资源保护推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67人,起诉1635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污染防治、土地复耕、青山复绿和海洋资源补偿。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按照六清行动要求,针对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专班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放贷、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涉黑涉恶犯罪。全年受理涉黑涉恶案件551人,提起公诉868人(含积案),不起诉1聚焦行业清源,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涉黑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督和社会治理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相关部门以案为鉴,固本清源。聚焦黑财清底,深化“打财断血”,注重涉案财产审查,精准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6件,彻底斩断黑恶势力的再生命脉。

二、聚焦主责,精准履职,深入推进平安昌黎建设

——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3159人,批准逮捕10111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32433人,提起公诉296404,其中,职务犯罪911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矛盾化解,做到既了法结又了心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在检察环节稳定在80%以上,常见罪名案件适用率在90%以上。量刑建议提出率100%,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0%以上,既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又增强了罪犯的改造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精准监督与跟踪问效相结合遗漏罪行10件,追捕追诉漏犯3人,提抗诉5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理民行监督案件30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让正义回归,让群众满意。办理市院交办提抗案件14。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件,其中监管场所3件、社区矫正6件、判实刑未执行刑罚监督2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纠正违法4件,其中监管场所3件、社区矫正1件;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8件。通过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日常检查与专项检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刑罚执行严格依法,监管场所安全文明。

——坚持依法保护和惩治教育相结合。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 落实落地。开学季到一中、六中等学校参与校园复学防疫检查督导,法治副校长多次解读法律政策,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六一前夕,线上发布专题片,线下召开座谈会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未检工作。我院制作的以防性侵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片昌黎发布、秦皇岛检察转发,受到师生家长广泛好评。会同教育、公安、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建立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防护伞”。严惩涉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012人,起诉1624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落实帮教政策,促其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三、聚焦公益,协同保护,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

——关注重点民生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其中,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在依法办案的同时,鉴于防疫特殊形势,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公益保护工作。针对疫情初期废弃口罩处置不规范问题,及时采取会商通报等方式促进问题解决。针对冬春季易发的秸秆露天焚烧问题,结合河北省大气办相关通告,向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进问题整改和治理能力提升

——树立司法价值鲜明导向,从“双赢”到“多赢共赢”。首次办理英烈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向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严格规范管理,坚决守卫烈士荣光针对皮毛动物屠宰和胴体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向政府提出加强管理并合理化利用的建议被采纳,助推了相关问题解决,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检察方案。

四、聚焦定位,对标提升,全面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积极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坚决向违法犯罪亮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提高依宪依法履职能力。落实高检院深化检务公开要求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15条、法律文书287份。规范12309检察服务平台线上案件办理,案件公开听证3件,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温度,以公开赢公信,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坚持改革目标导向,让检察工作既有定力又有活力关注人民群众的诉讼体验和当事人对司法办案的切身感受,落实检察办案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防止诉讼程序空转,加强与公安、法院工作会商,持续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全年“案-件比1:1.42,下半年保持在1:1.2以内,同比明显优化,提速了司法公正,减轻了群众诉累。根据检察工作新理念,对照业绩考评标准,引导检察官补齐短板弱项,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行为,以案卷为答卷,诠释担当作为,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让检察队伍既有规矩又有赋能。根据司法责任制规定,结合办案规则,全面排查执法风险点,划定权力清单,细化责任清单。遵循司法工作规律,推进内设机构与办案团队静态定责和动态调整。扎实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政治引领,以政治建设成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成效检视政治建设自觉。

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得益于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 “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队伍素质亟待提升、新司法理念树得还不牢、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县检察院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更加务实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重实效,让检察工作更有内涵、更贴近群众司法需求,为全面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昌黎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司法为民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学思践悟中狠抓落实。从讲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检察业务工作,正确处理法律监督与诉讼办案的关系,深化辩证履职意识,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把握好检察机关功能定位,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价值,一切违法犯罪都是对合法权益的侵犯,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斗争精神,同违法犯罪作坚决斗争,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更好建设平安昌黎、法治昌黎。精准打击和预防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各类犯罪,着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发挥“四大检察”作用,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贯彻执行好民法典,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综合利用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方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对标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开创检察工作新境界。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和看家本领,将提升基本能力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基本途径,让法律监督更有刚性,让法律权威更加深入人心。把深化检务管理作为基本抓手,将绩效考评和检察官惩戒要求落实落细。把新司法理念传导熔铸于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将检察人对良法善治的崇尚贯通于每一起案件中。

四是强化自身监督,守护好检察事业生命线。着力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以人民群众的评判为晴雨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从群众关心的案件办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既解决业务问题,也解决队伍问题。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关山飞度,大道笃行。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主动作为,追求卓越,自觉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十四五”开好局,注入更多检察正能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全面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昌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1页)

“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第2页)

“六清”行动:开展“线索清仓”行动、开展“逃犯清零”行动、开展“案件清结”行动、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开展“黑财清底”行动、开展“行业清源”行动。(第3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犯罪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3页)

再审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对一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第4页)

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第4页)

公益诉讼: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分别对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公诉做出了规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第4页)

-件比:这一概念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一项检察管理指标,最大限度减少办案环节,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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