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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昌黎县十六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X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1日在昌黎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会议上

 

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会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统筹推进“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和“五强一创”工作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

一、聚焦中心、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县域工作大局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运用好“打击保护预防”组合拳,认真研判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于形成开放诚信、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非法制售伪劣商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金融类犯罪、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虚开发票、利用互联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855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旅发大会”国有投资重点项目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确保国家投资安全,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聚焦“双违整治”推进,依法坚决打击严重暴力抗法、阻碍拆违妨害公务违法犯罪人员;聚焦“生态立县”美丽昌黎建设,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土地、水源、矿产资源刑事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全年共办理涉环境类犯罪案件817人。

严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零容忍”查处群众最关心、影响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扶贫惠民”和“生态保护”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处贪污危房补贴款等职务犯罪案件814人;在全省“猎狐”行动中追捕逃犯1人,归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通过办理市委领导关注的抚宁田各庄管区非法采砂案,建议市院向市公安局移交涉及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线索8件,有力遏制了当地生态环境被破坏的势头。对职务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威慑。

二、严格履职、依法监督,助力平安法治昌黎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306374人,同比增长15%,批准逮捕212252,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854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8535人,同比增长8.7%提起公诉案件378456承办了全市“法轮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912人,对危害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犯罪依法坚决打击。加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特殊保护,我院被省政府评为“老年人维权先进集体”,被团省委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

全面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9人,监督撤案69人,纠正漏捕5人,捕后判决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4人,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920人。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办理我市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矿产资源损失54.4万元。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获评高检院“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并被市委法治秦皇岛建设领导小组评定为“秦皇岛市基层法治创建示范点”。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化不批捕、不起诉释法说理工作,对93121人不批捕、88人不起诉案件,均予明法析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办案135件。高度重视初访,坚决打击闹访,积极化解老访,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11214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0件次,实现了“十九大”等敏感时期非正常访和越级访为“零”的目标。

三、强化认识、深入实践,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司法改革深化年”部署要求,严格实行检察官员额、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入额检察官27名,占全院中央政法编制的38.5%。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遵循司法属性,明晰责任权限,办案质效明显提高。

主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加强与县纪委的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工作,全力做好抓结案、消积案、清线索工作,全力做好转隶过渡期间各项工作衔接,确保转隶工作顺利推进。

全面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规范证据取得,坚持非法证据及时排除,瑕疵证据补正补强。积极用好庭前会议,确保重大复杂案件庭审规范高效。加强内部监督管控,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有效防范了一起因购买二手车、涉及5人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冤假错案,并将车主尹某某涉嫌保险诈骗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做到了不枉不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四、从严治检、规范司法,不断强化检察公信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地见效。不断深化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引导干警调状态转作风,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营造“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事争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坚持重要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及时办理答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刘学彬同志对我院呈报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关于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均做出重要批示,肯定成绩,提出希望,为今后工作指明方向。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视察指导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55条、法律文书657份。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数量和新类型案件的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未缓解;二是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距离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人民群众对个别案件执法不公有意见,反映出检察机关监督力度还不够。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各位代表,2018县检察院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创新兴县”发展战略,强化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为强力打造“四个微中心”、建设美丽新昌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政治建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找准检察机关保障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县委及人大的决策部署狠抓落实,对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完成,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完善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维护民生为重点的检察监督工作体系,积极回应人民期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严惩村霸等黑恶势力和多发性犯罪,加大打击危害生产安全、金融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大开展公益诉讼的力度和广度,探索实施生态领域恢复性司法,探索尝试对行政执法合法性的检察监督。

第三,坚持以提升检察公信为目标,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实现政治过硬;自觉做到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实现业务过硬;落实“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强化使命担当,实现责任过硬;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实现作风过硬,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高度信任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求真务实,奋发作为,为我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格局、建设京唐秦轴线上的“微中心”,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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