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检察院班子连续十八年蝉联“优秀领导班子”
近日,从昌黎县委2013年度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反馈获悉,昌黎县院领导班子再次被评为全县“优秀班子”。这是自1995年以来,该院领导班子连续十八年获此殊荣。
2013年,昌黎县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树、讲、聚、促”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立足“八大员”,狠抓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即:在队伍建设方面,班子成员要当好“侦查员、参谋员、消防员、宣传员”;在业务建设方面,班子成员要当好“指挥员、战斗员、督导员、服务员”。通过抓班子、凝聚人心,带队伍、固本强基等措施,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综合能力的提升,以“打造精品小院,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为奋斗目标,带领全院干警自我加压、开拓创新,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亮点纷呈,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平安昌黎、法治昌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